赣榆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项目名称:赣榆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紫菜直播基地建设(利用中国榆紫菜交易中心已有办公场所搭建,含场地装修、设备采购、人员培训等)、紫菜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店铺运营服务(含市场调查与研究、商品上架优化、供应链管理等)、赣榆紫菜品牌设计与包装升级(含品牌视觉形象设计、包装材料选择及功能性设计等)。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能够给大家提供《财务情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 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 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做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方式: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真实的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做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制作、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